从内🐟的全世界路过

风格:让一对原本心存芥蒂的有情人,冰释前嫌、终成眷属的喜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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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啃】As you like 如你所愿(5)

(一) (二) (三) (四) 

两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一个好消息是灵感来了挡都挡不住

坏消息是灵感说它觉得这篇该完结了

所以就多了个好消息,除了90父母line的番外外,还有一个插科打诨的番外

5

糟了半个多小时心什么都没吃的金元植自然是对李在焕说了好。

李在焕一边嘟囔着刚才的场合太正式了自己浑身不舒服根本没有怎么吃饭,一边拖着金元植往前走。

上次那家?李在焕回头问道。

金元植点点头说好。

 

于是他们又坐在了上次那家烧烤店里,还是那个位子,还是那个不知道用了多少年的蓝色塑料板凳,只不过这回他们中间没了半焉的玫瑰,却比上次的“约会”更像个“约会”。

和上一次畏手畏脚的李在焕比起来,这一次畏手畏脚的则是金元植。

李在焕殷勤地擦着桌子,看上去一点都不难过。金元植欲言又止,想问他到底怎么回事。

“元植啊,你还记得上一次在这里你对我说过什么吗?”李在焕一边勾选想吃的烧烤一边问道。

金元植自然记得,那个时候他满脑子都是爱与不爱的故事,一开口就是长篇大论关于爱情的哲学。其实说起来,车学沇和郑泽运两个人都是情场老手向来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却不知为何相互栽在了对方身上;李弘彬曾经有个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却因为种种原因分手了;韩相爀那个样子也不像是个没谈过对象的,看他给李弘彬下套的样子就知道脑子里都是盘算,不过谁给谁下套还难说,李弘彬也是个小狐狸。唯独他金元植,手下写了多少爱情,多少离散,写进了多少人心里,自己却是一个没有栽进去过的人。

不是说他没有谈过恋爱,他谈过,但很被动,别人和他告白他就说好,掐着步子算,让人挑不出错来,他也全身心投入其中,却又能迅速地从这种感情里退出来。他冷静地看着别人撕心裂肺,看着别人聚散离合,他在笔下赞美爱情却在心里认定他自己不会遇见。

他以为他已经看清了这种本质。那时候金元植冷心冷肺惯了,总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上看待这门古老的课程,自以为看得比当局者清楚些。

然后他遇见了把意外写作座右铭的李在焕。

就像爱丽丝一样踏入了仙境,不由自主,又忍不住惊叹,随波逐流,入了这场局。

而如今他想起当初自己和李在焕的对话,自己也依旧同意那些话,只是无奈地发现自己也被困进了这个牢笼,而钥匙却握在了那个当初自己劝说的人手里。

于是他才是那个束手无策,瞻前顾后的人。喃喃自语,裹足不前。

 

李在焕说道:“当时我问你为什么智秀不喜欢我。”

当时李在焕醒醒鼻子,问他,为什么她不喜欢他。

金元植耸了耸肩说因为你什么都没有。没车没房没钱没才华,忙于奔命,连时间都不能给她。他当然也没有直接说出来,反而是略委婉地说道因为两者不可兼得,你要搬砖,你就不能抱她。

李在焕嘟起嘴来说他不是搬砖的。

金元植嘴角抽了抽说这只是个比喻。

趴在桌上的人板着指头算了算,发现自己挣得可能的确还没有人搬砖挣得多。然后他又想了想,像是想通了什么一般,兴致勃勃地对金元植说道:“我们可以一起搬砖嘛!”

金元植一记直球打过去。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别人根本就不想搬砖呢?”

回忆里的李在焕立刻就焉了。

而现实中坐在他对面的李在焕一边倒酒一边对他说:“我想明白了,我不想让她和我一起搬砖。”

金元植的心抽了一下,有点疼,脸上却依旧没什么表情。

李在焕也没有去注意金元植的表情,反而是看向窗外,看着昏暗的街道和淡黄的路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所以我和她说对不起了,不能再继续喜欢她了。她的野心,她的志向和我不一样,我只是一个搬砖的,我不是她追寻的那个人,她也不是我找的人。”

“我想找的人很简单,”李在焕笑了一下,“就是那个可以和我一起搬砖的人。”

金元植嘴角抽动了一下,似乎是想要说什么,却又闭上了嘴。

“年龄,性别,地位都不重要,那些都只是伪装。”李在焕继续说道:“因为爱上一个人就是从一个本质到另一个本质。”

这些都是金元植当初告诉他的话。

他说你也许会爱上错误的人,也许会爱上爱着其他人的人,它充满了风险,也会让你处于各种奇怪的境地。但是那些都不重要,年龄,性别,地位都不重要,那些都只是伪装,因为爱上彼此就是从一个本质到另一个本质。如果那些让你感到困惑,也许说明的就是等式不成立。

爱情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俗套的故事,但是,每个人都心甘情愿把它读上一遍又一遍。所以这一次的故事不好看也没有关系,你总会读到你喜欢的故事。

他当时没有说的是,什么样的背景过程结局没有,写作的时候总是要避免过于俗套,但是生活中总是如此。我爱你,你不爱我。互相喜欢的是少数,大多还是自得欢喜。

 

“那么总有一个人,会和我读一个故事。”最后李在焕说,“我会在她的门前用杨柳筑成一所木屋,不管夜多么深,我要把它们高声歌唱。*”

金元植失笑。这是他教他的。

李在焕又想了想,“我还能画出来,”他嘟着嘴说,“除了学习以外的事我都很擅长。”

金元植站起来伸手摸了摸他的头说不啊,你学的很快。

我是一个失爱于命运的人,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过略表微忱而已。*

 

回去的路上李在焕有点上头,一出烧烤店就开始唱歌。

“在下着雨的~”

李在焕转了一个圈:“街道上~”

金元植跟在他后面走,小心翼翼地看护着,祈祷这个小祖宗别摔了,而李在焕走的跌跌撞撞却也没摔着,更没走调。

唱完第一节,李在焕张开双臂对空无一人的街道唱到:“来来往往的人们~” 

他打了个酒嗝,又转过身来对金元植伸出手:“谁会来到我身边~”

然后他抓着金元植的手强行要和他跳华尔兹,并要求金元植跳女步。

当然也不会跳华尔兹的金元植半抱着李在焕在路灯下,陪他唱完了这整首歌。再把睡着了的李在焕打包塞进计程车带回家。

第二天早上提前醒过来的金元植躺在床上思考了会儿to be or not to be的问题,再起身去把李在焕叫醒。

没有直接参与昨晚约会作战的与会人员得知了李在焕二次告白又黄了这个消息,也挺不知所措的。一边是不知道如何安慰,一边是不知道该不该庆祝。倒是喝了酒吃了肉还睡了觉的两个人面色如常。一个拖着小的打游戏;一个一反常态,坐在老人旁下笔有神;一时间只有敲键盘的噼里啪啦声。脑门上就差没写“勿扰”二字。

就像金元植所说的一样,总是轰轰烈烈得来,然后平平淡淡地收场。

枯坐了两个小时车学沇书也看不下去了,拖着郑泽运出去逛街,打游戏打到一半李在焕被一通电话叫回去继续搬砖。店里又只剩李弘彬和韩相爀在继续摸鱼絮絮叨叨,还在外太空思考人生的金元植保持着没有什么想法的呆滞脸从桌上的方格子布里找回语言功能,对两个嘀嘀咕咕的人说道:“你们在说什么啊。”

李弘彬酒窝里带着酒,话里藏着针:“说你是个傻瓜来着。”

金元植无所谓地点了点头。

李弘彬的欲言又止阻断成了腹诽,外带嫌弃。

“朋友?”他问。

金元植手顿了顿,开口道:“算是吧。”

 

金元植还是那个爱穿着人字拖躺在自家店中过道上思考哲学问题的严肃文学家,就像三个月前一样,屁都没写出来一个。

不太一样的是,周末聚餐多了一个李在焕,店里多了一些奇奇怪怪的画。金元植的小说里除了长了张李弘彬的脸却话多的和车学沇一样的郑泽运还有了高高在上五官精致的金发神祇,不爱说话,总是很冷漠却饱受作者偏爱,比那个步步为营眼神锐利,时不时还喜欢当人生导师的韩姓男主角还要来得像整本书的气运所在。

被迫当了主角的韩姓男子淡然地推开了那张说着“喊我一声爸爸不为过”的脸,他真的一点都不喜欢长了张李弘彬的脸却话多的和车学沇一样的郑泽运当自己的朋友。

找完整本书都没有找到自己的李在焕有点委屈,问自己在哪里。

金元植说没来得及编排你,下次赶早,再接再厉。*

李在焕十分满意地说那他要当主角,历经风雨不动如山,娇妻美妾妻妾成群的那种。

金元植摸了摸他的狗头心想这还真由不得你了。

 

金元植停了一段时间没发文章,这件事情只有李在焕知道,因为只有李在焕每天都有乖乖地点开金元植的页面。其他人对于金元植的作品向来漠不关心。几天之后他没忍住去找金元植问了怎么不更新啦,金元植只是传了他份文件,问他愿不愿意画插画。

李在焕看完之后想了一个晚上,从租的房子里走了出来,回了趟家。然后拿出了画笔,没事就坐在花店里画画。金元植偶尔会坐过去看看,给李在焕添杯茶或者放下一个蛋挞。

老是被韩相爀吐槽是写童话的金元植真的出了本童话书,不是隔日一更,偶尔断更的“万喜”,也不是严肃思考的“RAVI”,而是“金元植”。封面上一排写着“作者:金元植”,一排写着“绘者:李在焕”,两排字挨得很近,就像是连在了一起。

故事讲了从前有只虎斑猫,他有几个好朋友,一只仓鼠,一只狐狸,一只兔子还有一个是小恐龙。在有一个夏天的夜晚,突然而来的大雨让他不得不到树洞里去避雨,却在路上看见了一束火焰,将要被雨水打灭。他叼了朵荷叶坐在火焰旁边,陪着火焰看了一夜的雨。火焰告诉他,他想要摘一朵玫瑰送给秋风,因为玫瑰是最好看的花。第二天早上虎斑猫发现,自己因为离火焰太近烧焦了自己的胡须。他想,火焰太危险了,不能靠太近了,不然会被烧焦胡须。可是火焰想要一朵最美的花,那我要把花送给他。

于是虎斑猫离开了火焰,又看了许多许多的花,发现最美的还是玫瑰花。他靠过去问玫瑰为什么你的茎上有刺,这样别人岂不是很难和你亲近?玫瑰回答他说美丽的事物总是有刺的。想要靠近是需要代价的。他摸了摸自己被烧焦的胡须,在玫瑰旁想了很久,然后对玫瑰说:“我想要摘下你送给我喜欢的人,也要付出代价,对吗?”

玫瑰说:“是的,如果你要摘下我,那你就要咬住我茎上的刺,那些刺会扎在你的嘴里,会很疼,也会流血。”

虎斑猫说:“可是我看不见火焰的时候心里也会像流血一样,比刺扎在嘴里更疼,比胡须烧焦还疼。”

最后虎斑猫还叼着玫瑰回到了火焰的旁边,缓缓的靠近火焰,对火焰说:“我在你身边坐着的时候,胡须烧焦了很疼;可我看不见你的时候,比刺扎在嘴里还疼,比胡须烧焦还疼。所以胡须不要就不要了吧,我还是想看着你。”

原本金元植写到这里就停了,但出版的时候结尾已经补上了。

火焰对虎斑猫说:“我原本想摘下一朵玫瑰送给秋风,可是你不在的时候,比雨打在身上还疼。所以我想我也可以再被雨淋一下,变得小一些,你也不会被烫卷胡须了,那样你就会留在我身边了。”

虎斑猫问火焰:“那秋风呢?”

火焰小声地回答他:“不重要了,如果你在,秋风也不重要了,玫瑰也不重要了。” 

虎斑猫说:“那不行,我还是想把玫瑰送给你。”

 

再然后金元植的店里多了一个兼职的小伙子,和另外两个人不一样,他一般只有在周末或是是工作日的晚上六点才来,一直待到关店为止。如果是他在的时候,除了花束包的好看一点,在贺卡上还能简单地画些画。最初的鸡飞狗跳好像就不曾发生过一样,如果不是郑泽运被迫夸那家餐厅夸了快一千字。

李在焕也没再租房子住了,他住的地方多了只喜欢睡在暖炉旁打呼的虎斑猫。

总有一个人和他读一样的故事,那怕是天底下最俗套的故事,比如仲夏夜里的半打玫瑰,比如手机里的三十二部韩剧,比如手边的半个蛋挞。故事里还有墙壁后面的四个脑袋,半罐发胶。

失落的可以被寻回。

一个被窝可以睡两个人。

END

*

很喜欢的暗港太太写的林厉“我在正经文学里编排你。”“我在地摊文学里也编排你。”

↑简直是属于作家的最美情话

所以虽然不是作家可我也可劲编排李弘彬了。

《第十二夜》

Make me a willow cabin at your gate and call my soul within the house.

我要在您的门前用杨柳筑成一所木屋,不时到府中访谒我的灵魂。

Write loyal cantons of contemned love and sing them loud, even in the dead of night.

我要吟咏着被冷淡的忠诚的爱情的篇什,不管夜多么深我要把它们高声歌唱。

写着写着感觉这篇和《第十二夜》挺像的,都是喜欢的人要自己去帮他追他喜欢的人哈哈哈哈

包括弘彬那句“这是,我的朋友,什么情况”也是化用的里面开头。

《皆大欢喜》

One out of suits with forture that could give more, but that her hand lacks means.

我是一个失爱于命运的人,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过略表微忱而已。

文中有些关于“爱情”的话来自莎士比亚纪录片。

写第一章前一天正好在看,那就用它来结尾。

在焕唱的歌是《在雨中》,二重唱里的曲目啦~

虽然还有很多嗑想唠,还是把它们留到番外唠吧XD

感觉像是完成了一件大事。

下一篇大概是哨向了可以猜猜看大家的精神动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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